刘广军律师,北京市中盾(赤峰)律师事务所主任。1993年7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1994年10月考取律师资格,1996年3月开始从事律师职业,2000年至2002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系学习,至今已从业27年... 详细>>
律师姓名:刘广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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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赤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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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的概念和内容如下:
(一)同工同酬的概念: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二)同工同酬的条件:
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三)同工同酬的内容: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
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
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4、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
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同一工种已不再有农民工与正式工的差别,在同一企业工作的农民工与非农民工,同工同酬。
(四)同工同酬的意义: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防止工资分配中的歧视行为,即要求在同一单位,对同样劳动岗位,在同样劳动条件下,不同性别、不同身份、不同户籍或不同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之间,只要提供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相同,就应给予同等的劳动报酬。
以上就是关于同工同酬的内容。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包括男女同工同酬和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等。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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